
新加坡最近发生的数十亿美元的洗钱案凸显了如果将此类活动的资金汇入鱼尾狮城,那么该城邦以外持有牌照的博彩运营商可能会面临刑事后果。
一级博彩律师刘国庆在澳门G2E 亚洲展会的一个小组讨论会上指出,涉案个人因洗钱而被起诉。
Rajah & Tann Singapore LLP合伙人兼博彩法业务主管强调,在本案中“伪造的文件被用来协助向新加坡银行付款”。
法律专家表示,对于新加坡当局来说,如果该活动在新加坡境内被视为犯罪,即使该活动是在海外进行的,“从该活动中获得的金额也被视为犯罪所得”。
该法律专家指出,这起洗钱案涉及金额约 30 亿新加坡元(22.3 亿美元),其规模“令我们措手不及”。
该律师在解释此案时表示,该案涉及一个“拥有华裔、中华人民共和国血统并具有不同国籍的人员网络”。
他指出:“大多数人参与了菲律宾的网上赌博,他们的行动针对的是中国大陆人。”
他们在新加坡的活动非常奢华,例如“举办派对、购买豪车、租用平房给权贵们居住”,这引起了当局的注意,当局调查并最终突击搜查了与所谓洗钱团伙有关的多处场所。
“他们中的许多人很幸运,当时他们都在国外……在被冻结并没收的资产中……约有 21 亿新加坡元(15.6 亿美元)属于那些逃离新加坡的人”。
律师指出,“没收的依据是这些资产是犯罪所得”,特别是网络赌博所得。
刘国庆具体指出,“根据新加坡法律,与未在新加坡取得牌照的海外运营商进行赌博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运营商在菲律宾获得的任何收益也属于犯罪所得”。
这位博彩法专家指出,他不确定据报道与洗钱集团有关的菲律宾在线博彩业务是否获得了许可。
鉴于新加坡当局对逮捕人员的起诉速度之快,博彩法专家指出“这意味着法院从来没有机会确定从海外持牌运营商获得的收益是否被视为犯罪所得”。
他进一步表示,这可能会对甚至获得完全许可的运营产生“寒蝉效应”,因为“在新加坡购买房产的菲律宾在线游戏运营商(未在新加坡获得许可)可能(被视为)洗钱”。